辽宁开增值税【联-系:158-17222-422张先生【辽宁开增值税QQ:2109469091】一直以来,税务筹划都是热度非常高的一个词,甚至被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讨论或开展税务筹划,首先要弄清楚税务筹划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否则可能会偏离方向,甚至违法。
一、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
很多企业经营者对税务筹划的认知甚至只停留在两个事情上,第一个会计账务,第二个是,很多人认为这就是“税务筹划”。当然,大家通过网络或各种书籍,也看到很多税务筹划的介绍或所谓的案例,可惜的是,大部分方案最终都不能落地,不具有操作性。主要原因包括对税法、税收政策理解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非税成本,名为“筹划”实为偷逃税,缺乏有实操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团队,等等。其中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合法性问题,也即这个方案能否符合法律尤其是税法的规定。
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特征,一是形式合法性,相关交易的安排以及纳税申报、减免、优惠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实质合法性,经济交易的性质以及纳税符合实质课税标准、与税收立法目的相符合。传统“税务筹划”,大家可以看到,我在这里加了一个引号,比如利用账务、进行的“筹划”,将面临高企的法律风险。其背景是,新常态下,我们的税收增长也趋于缓慢,税收政策和征管的执行口径都在收缩。从税收立法方面来看,我们当前正在推进“六税一法”,营改增以后我们营业税就消失了,严格意义上说,按照目前的规定,年营业额超过五百万都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使用的转变为增值税专用,很多以前房地产、金融投资领域,利用进行的传统“筹划”面临的涉税法律风险将会陡升。征管法(修改意见稿)明确的将“骗取税收优惠”纳入“偷税”的范畴,加之偷税、逃税罪之间的界限不是特别清晰,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不太合规的不太规范的面临非常大的风险。包括金融信托税收立法正在加速,包括股权转让的税务检查、税务稽查大家都深有感受。在这种大背景下,从实体法方面,整个税务筹划的合法合规性要求越来越高,违法成本低将成为了历史。
从实际征管来看,在国家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大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在强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2014年开始,境内外反避税不断掀起,并发布了规范文件。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证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尤其随着征管法的通过,相关信息成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义务,大家也知道,很多以前的筹划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的。
二、合法开展税务筹划的三个路径
因此,传统的不太规范的“税务筹划”将无以为继,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理性、必然的选择。结合我们所做的大量的案例,我认为税务筹划从宏观到微观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战略架构层面,企业应该搭建起最优的税务架构,比如集团总部、总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安排与筹划;营改增下,集团内部业务的整合;金融投资公司股权架构的安排,等等。这一块我们接触到北京的一家企业因为“营改增”,公司内混业经营无法实现分开核算,按照税法政策,可能会从高适用税率,那么我们协助他们进行业务的分拆,以实现税负的降低。二是商业模式层面,主要通过合同涉税条款的拟定来实现。比如,商业促销政策与节税考量、并购重组交易模式的选择、重大交易涉税条款的安排与筹划,等等。这一块我们最近也接触到一家大型企业,促销政策在税法政策适用上与税务机关发生了分歧,这起案例表面是税务争议,实质也是税务筹划,也即企业在安排商业活动的过程中,需要理解并善于运用税收政策,商业促销政策的安排,要与税收相结合,以实现税收利益的最大化。第三个层面,税务管理层面,主要是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成本费用的扣除政策。比如行业性、区域性税收优惠资格的申请,递延纳税政策的运用,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运用,等等。这种案例在实务中就不胜枚举了。
三个层面,对应我们企业的战略决策层、经理层、业务部门,因此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不同的人参与,尤其是税务架构的搭建和商业模式的选择,没有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参与和支持,是无法实现的。比如促销政策的选择,如果没有市场部门等其他部门的参与,税务筹划可能不太好做。因此,税务筹划是一个比较综合的事情,需要统筹各方面的因素。
举例来说,比如股权投资,今年上半年整个股权投资量特别大,很多投资者寻求我们的帮助,以优化税务架构。我们也遇到北京几起非常大额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案例,这些投资者直接持有股权的公司注册资本非常低,目前公司溢价非常巨大,仅个税就缴纳了三四亿,主要原因是股权架构比较简单,个人直接持股,转让收益需要立马缴纳个人所得税,无法实现延迟纳税的功能。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其有持续投资的安排,其实可以通过公司平台实现间接持股,以争取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处理,实现延迟纳税。
合伙企业作为投资载体,也会面临的一定的风险。最近也遇到一个案例,自然人投资者在2012年实现了一笔收益,当时没有交税,但是今年税务局在检查的过程中,认为他这个收益应该交税,这种情况下企业问我们,到底应该不应该交税?我们知道合伙企业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是当年实现的收益以及未分配收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是有依据的,也即合伙企业也不具有递延纳税的功能。诸如此类的安排的筹划,我们应该在股权投资过程中非常重要,尤其对于进行资本运作的企业,显得格外重要。
三、最新案例解析
北京某上市公司A面临经营税负过重问题,同时:(1)原始股东持有股票解禁将来临;(2)拟在境内参与投资一家科技公司;(3)2-3年后拟收购一家国外知名同行业企业;(4)该公司目前没有享受国家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我们的分析,我们觉得可以在三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一是调整优化境内外税务架构,借助于西部地区合法的区域性税收优惠降低股票解禁、资本运作的实际税负,事实上,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出台了一些力度很大的税收优惠,合理利用就可以实现资本运作的低税负甚至零税负;二是积极申请税收优惠资格,通过法律调查,我们发现这个企业至少可以申请两个方面的行业税收优惠——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样背景运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就实现了大幅的降低。三是做税法顾问,参与企业一些重大的商业决策,从税收角度提供最优决策。
总结:
随着税收法律属性的不断增强,企业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否则可能会触犯法律底线,非但不能节税,还会带来经济、法律上、名誉上的损失。华税律师建议,税务筹划的开展应建立在对方案充分合法性论证的基础之上,控制好其中的法律风险。
通过合理税务筹划实现企业经营税负的降低是所有企业都非常重视的问题,然而,在实际的税务筹划案例中,很多方案最终搁置或放弃,非但没有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有些甚至遗留下很大的税法风险,税务筹划归于失败。本文华税律师根据多年的税务筹划实践经验及对相关案例的研究,总结了10个最容易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原因,介绍给所有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的人士,以帮助企业更好的运营。
原因1:对税法、税收政策理解不准
公司的一项经营活动是否纳税以及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决定的,实务中,企业纳税申报出现税会差异,也是基于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因此,法律才是税收的根本属性,会计只是计量的工具。现实中,很多基于会计方法的税收筹划,改变的只是计量的方法和标准,并未“治本”。
原因2:没有充分考虑到非税成本
税务筹划中,常常需要根据筹划方案调整交易的模式、架构,进行一系列的商业安排,商业安排会引发一系列的非税成本,比如:成立新的公司、筹措一笔过桥资金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和人财物的投入,如果没有统筹好这些因素,也很容易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原因3:纳税义务发生并确定后才进行税务筹划
古语虽有云:“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但是这句话并不适用税务筹划领域,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每一个税种对每一项纳税义务的发生都规定了特定的条件,一旦满足就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履行纳税义务,华税律师经常接到个人股东在股权交易即将结束时打来电话,可惜已经无力回天。
原因4:税务筹划缺少“合理商业目的”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规定,对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可以发起一般反避税调查,最常见的形式包括:(1)滥用税收优惠;(2)滥用税收协定;(3)滥用公司组织形式;(4)利用避税港避税;?2015年2月1日实施的《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对跨境反避税予以全面的规范,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中,需要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证据材料。
原因5:名为“筹划”,实为偷逃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其中,“欺骗、隐瞒手段”是指下列情形:
(1)伪造、变造、转移、藏匿、毁灭账簿凭证或者其他相关资料;(2)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列支出或者转移、隐匿收入;
(3)骗取税收优惠资格;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规定:“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税务筹划触犯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原因6:对潜在税务风险缺乏专业认知
在现实中,没有任何法律风险的税务筹划方案几乎是不存在的,可以说,税务法律风险控制伴随税务筹划的全过程。因此,需要对税务风险有充分的认知,比如,通过“转让定价”进行的“筹划”通常面临纳税调整和税收利息的风险,而通过伪造材料等手段实现少缴税的目的,则有可能触犯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所以,税务筹划有“雷区”,公司需谨慎。
原因7:缺少公司各部门支持
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多部门的参与配合。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为例,需要企业在高新收入、研发费用、核心知识产权、科研人员比例等方面达标,各项指标的合格有赖于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需要财务、科研、人力资源等部门在申请高新资格前1-3年,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原因8:与有关政府部门缺少沟通
鉴于中国税收立法的现状,很多事项适用税收政策并不是十分的清晰,这就需要企业在筹划中和政府部门确认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适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咨询相关事项前,应该对筹划的目标有明确认识,获取对筹划方案至关重要的信息,而非全盘告知自己的商业计划与安排,尤其《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增加了“预约裁定制度”,企业征求税务机关“预约裁定”前,更应该做好准备。
原因9:筹划后企业税负率过低
可以说零瑕疵的筹划方案是不存在的,很多筹划方案有赖于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果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前期进行的都很顺利,但是最终导致企业的税负率过低,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理由,这种情形下,就极容易被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盯上”,进而诱发税务检查和稽查,通过“放大镜”式税务稽查,企业税务筹划的瑕疵很难保证不被税务机关发觉,“秋后算账”也是有可能的。
原因10:缺乏有实操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团队
其实上述所有的原因都可以归结到“人”的原因,没有具有税务筹划实操经验的专业人士或团队,很难确保税务筹划不会出问题。在美国,很多大公司通常聘请具有风险税务筹划经验的税务律师进行税务筹划,尽管收费高昂,但是依然受到企业的欢迎。
小结
上述10大原因并未穷尽税务筹划失败的所有原因,但的确是在实战中最常见的诱发税务筹划失败的原因。华税律师认为,成功的税务筹划应该具有两个核心特征,一是有系统可行的税务筹划方案,二是具有强有力的统筹落实方案的能力,而这二则统筹于专业的税务筹划人才与团队。目前,国内的一些大中型公司已经开始有意识强化自身的税务团队的建设,也是未来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