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8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8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发布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职业病的威胁日益显著。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我国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加强法规体系建设

“要点”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性规定,加快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对于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更新,以满足新时代要求。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就业指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处罚。

提升预防控制能力

“要点”提出,要加大对重大危害因素监测预警资金投入,加强对高风险作业场所的环境监测。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职业性疾病突发事件提供快速有效反应。

增强公众意识教育培训

鼓励媒体利用各种形式报道职业健康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保护自己不受職業病侵害的重要性。此外,还将在职工中开展常态化教育活动,如举办讲座、展览会等,以增强职工们自身保护能力。

Similar Posts